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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4月24日      来源:区电子政务      作者



咸秦政办发[2007]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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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规范屠宰市场秩序,加强市场肉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咸阳市生猪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优化区域布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按照《咸阳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07]154号)要求,到2010年,全区生猪屠宰厂(场)设置要从现有的12家减少到7家(含高新区),达到“合理布局、规范设置,达标生产”的标准,全面实现机械化屠宰,冷链配送运销的建设发展目标。
 区农林局要根据《规划》要求,制定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新建或改扩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适度集中”的要求,并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区域产销特点申报立项后方可开工建设。对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中,选址不符合城市规划、卫生条件恶劣、不具备防疫条件,没有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要坚决予以关闭。要立即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清理和整合,对于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小屠宰场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秩序
 从2007年9月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区农林、工商、卫生、公安、质检等部门要统一行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城市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及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整治,使全区城区及城市社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农村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定点屠宰厂(场),由区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收回证、章、牌,函告工商、农林、卫生部门,并对其公开曝光。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配备未达到规定数量要求的,要责令停业,收回证、章,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屠宰。
 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工商秦都分局要加强执法力量,确定专门人员,对辖区肉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和农贸市场的肉品质量和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点检查肉类市场的质量状况、市场开办者、肉品经营者和相关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严格实行“三章两证”制度,从严查处无证照销售肉品、销售私宰肉品的违法经营户和市场开办者,使城区及城市社区各大、中型超市和农贸市场上市肉品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区卫生局要开展对社会餐饮业和集体伙食单位购进肉品情况的专项整治,认真查验肉品来源和质量,坚决打击购进、使用私宰肉品和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质监秦都分局要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肉采购、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区农林局要严格实行驻厂(场)同步检疫,并对肉品检疫结果负责,对未经定点审批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屠宰厂(场)不予检疫。公安秦都分局要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的违法分子。区农林局要充分发挥协调职能,督促相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有关法规政策和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的宣传,对重大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和效果。
 三、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为不断提高我区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肉类加工企业工厂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产业拉动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区农林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商务部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辖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
 为引导支持企业加快升级改造,加强质量管理,加快培育一批产品辐射范围广、产业拉动能力强的星级肉类屠宰加工企业,省政府决定对2009年6月底前省内建成投产并经验收合格的星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20万元,三星级30万元,4星级40万元,五星级50万元。区农林局要高度重视升级改造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上的资金扶持政策。
 四、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确保全区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加强屠宰及肉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会商情况,做到肉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工商秦都分局要认真执行有关肉品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违规经营。区农林局要进一步强化检疫管理,规范检疫行为,提高检疫质量。区卫生局要加大对社会餐饮业、集体伙食单位购进肉品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快建立肉品质量责任追溯机制。质监秦都分局要加大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保证原料肉品安全合格。公安秦都分局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法监管等违法行为,保证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地税秦都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政策。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4]34号)规定和市商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商综[2005]261号)文件要求,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发现的病害生猪进行收购和无害化处理。这是保证肉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政策,区农林局要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及时准确测算所需费用并及时上报,确保今年年内政策落实到位。对因政策不落实导致病害肉品流入市场,造成较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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